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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通知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窗口搬迁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22 16:15:45   浏览次数:      来源: 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给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暖心的服务,根据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将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窗口新址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气象路58号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环城西路与气象路交叉口,原农工商地块)3楼。

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菖蒲路92号集士港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四明东路258号鄞江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二、搬迁事宜

1、原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海光大厦298号,1楼)将于11月27-11月30日搬迁至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址(气象路58号)。

2、原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菖蒲路2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集士港分局一楼大厅)将于12月11日-12月12日搬迁至集士港镇便民服务中心新址(菖蒲路92号)。

3、原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四明东路250号)将于12月18日—19日搬迁至鄞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新址(四明东路258号)。

4、窗口搬迁期间暂停办理业务。12月1日,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开放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12月13日,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开放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6:00。12月20日,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开放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6:00。

搬迁期间若有办事需求,请您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宁波办事”自助终端机等“不见面”方式办理。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暂停办理业务期间,您可以在电话咨询(87236217)后到集士港、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或邻近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三、“不见面”办理途径

1、网上办。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或搜索您要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事项。

2、掌上办。下载浙里办APP,登录后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或搜索您要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事项。

3、自助办。各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均设有“宁波办事”24小时综合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提供不动产证明等高频事项办理,您可就近办理。

4、业务咨询。如需咨询,请拨打87236217(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87437162(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88080165(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

四、搬迁后窗口业务办理范围

窗口搬迁完成后,自2021年12月13日起,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业务办理范围调整如下:

1、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具体办理江厦街道、月湖街道、鼓楼街道、南门街道、西门街道、白云街道、段塘街道、望春街道、石碶街道,以及古林镇、高桥镇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2、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具体办理集士港镇、横街镇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3、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原业务办理范围保持不变,具体办理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均可通办全区各种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各窗口新址具体位置如下:

 

对因搬迁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海曙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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