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84314154/2021-78887
  • 文件编号:海统党〔2021〕1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21-11-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党组 关于印发《海曙区统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8 11:08 来源: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海曙区统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党组

2021年10月27日


海曙区统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李迪同志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一体履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纵深推进清廉海曙建设。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区委有要求、统计见行动。突出政治引领,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最富活力、最有品位、最具温度、最为协调的城区,团结带领全局干部为海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不懈奋斗。

(三)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好党风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营造社会宣传氛围,进一步坚定全局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严抓党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继续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扎实开展新时代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有关办法措施,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化巡察问题持续整改。持续深化内部审计,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和风险防控。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协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六)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履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教育管理。

二、竺青同志

对分管的办公室、第二产业和能源科技统计科、投资和社会统计科(法规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好党风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营造社会宣传氛围,进一步坚定全局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二)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和宣传。持续深化清廉机关示范点成效,立足统计职能,弘扬特色统计文化,推进清廉家风建设,营造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维护群众权益。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制度和网上直报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走访制度,服务基层好基层一线;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效,落实推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2.0版,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加大执纪力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正常性开展执纪督查,严格落实执纪问责机制,协助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本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查处案件的协调督办,坚决排除执纪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五)健全惩防体系。梳理工作流程,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分管领域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加强检查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廉情预警机制和制度执行机制,做到履职留痕。

(六)深化内部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海曙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

(七)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的各项规定,严格正风肃纪、带头执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从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三、戴飞挺同志

对分管的综合统计科、第三产业统计科、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分管领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措施,及时发现解决各类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二)维护群众权益。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制度和网上直报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走访制度,服务基层好基层一线;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效,落实推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2.0版,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加大执纪力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正常性开展执纪督查,严格落实执纪问责机制,协助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本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查处案件的协调督办,坚决排除执纪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四)健全惩防体系。梳理工作流程,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分管领域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加强检查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到履职留痕。

(五)深化内部监督。加强对干部廉政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海曙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

(六)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的各项规定,严格正风肃纪、带头执行。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各项经费管理,并按规定予以公开;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公开等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