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甬农发〔2021〕130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农〔2021〕107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1〕158号)等文件规定,经初步审核,2021年海曙区首台(套)先进农业机械和设施设备补贴受益农户1户,补贴机具1台,享受总补贴资金9.96万元。现对本批农机购置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于11月18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2。
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首台(套)先进农业机械和设施设备补贴情况明细表.xlsx
海曙区渔业与农业机械化技术管理服务站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