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粮食运输汽车购置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1〕112号)文件的规定,经审核、公示、复核,现将通过“甬易办”平台对本批次申请人给予补助资金(具体名单见附件),补助总资金共计175.52万元。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于10月25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2。
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第一批粮食运输汽车购置补助资金发放公示表.xls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