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及时间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胡纪洪 | 男 | 1969.01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 | 本科 | 一级教师 1999.10 | 鄞县球山乡中学 1989.08 毕业分配 | 海曙区高桥镇望春小学 | 专技八级 | 2013.04 | 海曙区社区学院 | 专技八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4日起至1月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87195724,联系人:范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