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曙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经审核,下列申请人符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本次需下达补贴资金471000元,(其中中央资金328400元,市级资金71300元,区级资金71300元)。公示期为2021年1月29日至2月4日。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月4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电话:0574-89297962
附件:2020年度海曙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金发放公示表(第四批).xls
海曙区渔业与农业机械化技术管理服务站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