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年度检查工作
时间:2021-01-25 17:00 来源:市政公用管理科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区燃气燃烧器具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气燃烧器具市场的安装维修行为,维护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及安装维修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宁波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对已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了动态核查。

本次核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复查的方式,各企业按照资质许可的相关规定,已于1月5日至1月15日开展了自查。一是自查制度落实,重点自查是否落实员工持证上岗培训制度、安装维修操作规程及验收制度、客户服务制度等;二是自查履行职责,重点核查是否履行安装维修质量保障责任,是否公开安装、报修、抢维修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是否履行服务承诺、作业标准等;三是自查人员管理,重点自查技术负责人和安装维修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购买社保并签订劳动合同等。上述自查情况需形成自查报告并由企业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确认。  

经我局核查,大部分企业都能符合资质许可条件,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及安装维修市场经营秩序较好,但也有一家企业因资质证书过期而没有达到经营许可条件。下一步,我局燃气管理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检查,对无资质或无岗位证书的企业将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