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经信〔2021〕5号
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给予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奖励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38号2)文件精神,现将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获得的市级奖励资金1000万元下达给你们。收到资金后,请及时拨付至企业。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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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736997958/2021-31681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