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经信〔2021〕4号
有关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0〕10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经信经运〔2020〕86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第一批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奖励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235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第二批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奖励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30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获2020年度宁波市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奖励资金共计430万元(详见附件1、2)下达给你们。
请你们收到款项后,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企业。联系人:孟思思、刘慧燕,联系电话:55880244、55883651。
附件:1.我区获2020年度宁波市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奖励资金分镇(乡)、街首汇总 表.docx
2.我区获2020年度宁波市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奖励资金明细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