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两创办〔2021〕1号
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203号)文件要求,现将宁波(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中心获得的2020年度示范空间载体建设奖励100万元下达给你们。收到资金后,请及时拨付给有关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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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736997958/2021-31677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