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孙正国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挂职时间一年,自2020年10月起,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发文。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