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塘中队查处饭店用热水加热燃气瓶
时间:2021-01-13
13:30
来源:段塘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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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7日,段塘中队执法队员在检查饭店时发现,环城西路南段769号(1-3)宁波海曙陈庄饭店的经营者在营业过程中,把一个燃气气瓶放置在一个盛有热水的盆内,用热水的热量给燃气气瓶进行加热。执法队员立即制止了该行为,经询问,经营者表示因当时气温比较低,气瓶里的燃气不多了,压力不够,所以就放在热水里加热,这样气瓶出气顺畅些。执法队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讲明了该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60元,经营者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今后不会再做类似危险的事情。
段塘中队已经连续查处两起饭店用热水加热燃气瓶案件,用热水对液化气钢瓶进行加热,会导致瓶内液态液化气受热大量气化,钢瓶内气压大大增加,如果瓶内压力超过了钢瓶的承压极限,很可能导致钢瓶爆裂,液化气大量泄露,万一遇到周围有明火,也会引起爆燃等火灾事故。餐饮行业顾客众多,安全是第一要紧的,不仅要守护食客们舌尖上的安全,更要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安全这个阀门不能松,需要严格按照燃气技术规范要求,燃气气瓶要直立使用,连接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禁止曝晒、火烤、热水烫液化气钢瓶等行为。
接下来,段塘中队将在巡查过程中继续加大力量抽查燃气气瓶的安全使用情况,同时通过宣传燃气使用小知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