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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1775/2021-31712 组配分类: 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集士港镇 发文日期: 2021-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集士港镇行政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 海集党发【2021】8号

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区妇联《关于做好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村(社区)妇联换届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21年1月在全镇开展行政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换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住新一轮村(社区)组织换届契机,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村(社区)妇女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增强村(社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引领全镇妇女为美丽集士港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设置

(一)行政村(社区)妇联的构建

1、行政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职数设置

行政村(社区)执委一般由7-15人组成(委员人数取单数),其中主席1名,专兼职副主席2-3名。

2、行政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行政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省、市、区委提出的“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标准,对党忠诚听党话、肯干有号召力、能干有管理办法、热心肠又热爱妇女工作,尤其在疫情防控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

行政村(社区)妇联主席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新提名的妇联主席人选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原则上应是行政村(社区)两委女性成员。

3、行政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办法

行政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由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由各妇女小组、相关单位协商推荐,经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公示,报镇妇联批准后,提交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或差额选举。村(社区)妇联执委会主席、副主席由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任期内若有变动,要及时补选。

(二)妇女代表名额和条件

1、妇女代表的名额确定

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以30个为基数,优先考虑村(社区)“两委”女性工作者、农村致富女能手、女企业家、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回乡女大学生、热爱妇女工作、热心公益女性、文体活动骨干等人员,尤其是在疫情防控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优秀女性等。妇女代表数具体根据行政村(社区)规模大小确定,原则上不多于村(居)民代表数,可适当考虑流动妇女代表数。

2、妇女代表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村(社区)或工作、生活在本村(社区),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女性公民;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3)热心为妇女群众服务,能反映妇女的愿望和要求,办事公道,品行端正,群众威信高,能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和精力,能经常参加会议、活动;

(5)年龄一般小于65周岁。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12月31日——1月14日)

——建立领导小组:镇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妇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制定实施方案:镇妇联在深入调查摸底,掌握基层妇女干部和妇女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区妇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

——做好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妇联要积极引导本地妇女群众主动关注、积极参与,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15日——1月31日)

——推选行政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要充分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妇女代表的人数以辖区内年满18周岁的妇女人口总量为基础确定正式代表。基数为30名,妇女人数多于300人的行政村(社区),每50个妇女增加代表1名;流动人口妇女人数超过500人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可适当增加流动妇女代表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村(社区)妇女代表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村(社区)村(居)民代表数。

——产生行政村(社区)妇联执委候选人:协商推荐提出执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各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公示(妇女代表、执委候选人均公示1天),报镇妇联批准后,提交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选举。

——选举产生行政村(社区)妇联成员: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要在镇党委指导下,由镇妇联和村(社区)党组织具体组织召开。代表大会的工作任务是报告上届村(社区)妇联工作,明确今后五年目标和任务,根据《选举办法》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会委员。大会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并向镇妇联备案。

(三)建章立制阶段(2月1日——2月5日)

换届选举结束之后,村(社区)妇联要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以及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平稳衔接、有序过渡。村(社区)妇联要围绕镇、村(社)中心工作,发挥妇联职能,完成任期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行政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

(二)优化班子结构。要注重优化村(社区)妇联组织人员结构,配齐配强村(社区)妇联组织班子。最大限度地提高基层妇女的组织化程度、社会化程度,增强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规范换届程序。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区妇联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广大妇女在选举中的合法权利,尊重妇女群众的选择,遵守选举结果。

(四)严肃选风选纪。要进一步严明行政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要求,引导妇女群众和参选人正确对待选举工作,对影响和破坏选举工作,并造成恶劣后果的,要坚决予以打击,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附件1.集士港镇行政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docx

附件2.集士港镇行政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docx.docx

附件3.“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docx.docx


中共海曙区集士港镇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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