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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街道相关各办(站、队、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全街道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街道办事处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检查,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街道人民欢度国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三场所二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可燃爆粉尘作业、喷涂作业、涉氨制冷企业)、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消防、特种设备、宗教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市场(商场)、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3.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纠情况;

4.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完善及其落实使用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吊装、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现场措施落实情况;

7.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街道相关各办(站、队、所)检查、督查。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各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查。

四、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街道相关各办(站、队、所),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继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的延续和强化,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认真检查本村以及辖区内企业消防栓、消防龙、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完好状况,全面清除“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厉打击违章搭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配合,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因检查不力、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按“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接通知后立即落实人员开展本次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排查全覆盖、无盲区。要严格执行国庆期间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落实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街道相关各办(站、队、所)于9月29日下班前上报国庆假日期间值班安排表,街道安委办(安监所) 电话:88172968兼传真。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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