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曙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专题重点领域涉农补贴动物防疫

关于下拨市外生猪调运补贴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9-10 16:08:08   浏览次数: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我市生猪新增产能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0〕109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产品生产保障有效供给若干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0〕2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拟向生猪屠宰企业下拨2019年12月1日-2020年3月31日(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即2020年1月23日至3月2日除外)市外生猪调运补贴资金。现将《市外生猪调运补贴资金申请表》公示,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0年9月16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7896。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