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及时间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潘扬飞 | 女 | 1991.12 | 浙江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 | 本科 理学 学士 | 二级教师 2015.08 | 象山县第三中学 公开招聘 2014.08 | 象山县第三中学 | 专技十二级 | 2015.08 | 宁波市第十五中学 | 专技十二级 | |
叶子忆 | 女 | 1994.07 | 浙江师范大学 学前教育 | 本科 学前教育学士 | 二级教师 2018.10 | 杭州市童星 幼儿园 公开招聘 2015.08 | 杭州市童星幼儿园 | 专技十二级 | 2018.12 | 宁波市第一幼儿园 | 专技十二级 |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9月1日起至9月7日止。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87070376,联系人:范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