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3MB0X60089L/2020-7575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的通知
时间:2020-08-06 15:08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执法辅助类动物检疫协检员5名,主要从事畜禽屠宰协助检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办法  

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培训、岗位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热爱动物检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质等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范围

专业资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备       注

动物检疫协检员

5

户籍不限,年龄20—45周岁

1、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助理畜牧师或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3、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              

4、取得“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资格证书或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证书;

适合男性,能适应夜间工作

四、招聘说明

(一)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将对录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操作培训和考核,试用期满根据其表现,适合工作的人员可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二)工作时间以夜班为主,安排食宿,待遇面议。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名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1号2号楼501办公室)。 联系人:吴丽华,联系电话:0574-89297885。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者需带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业务相关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网络报名者可将以上个人材料的电子版本和《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373348360@qq.com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进行单人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通过体检取得《健康证》的视为体检合格。

(四)录用: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合格人员中条件优劣依次等额递补。 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递补。


附件: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