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1025728K/2020-86183
- 文件编号:海交运发〔2020〕5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2020-06-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有关乡镇、街道,区开投集团,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区委领导批示,全面落实“四个非常”要求,继续唱好“双城记”,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目标任务,把疫情的影响降至最低,抓紧推进我区交通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信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做到责任到岗,明确分工,定期深入工地一线,全面掌控项目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做好沟通协调。全力确保荷梁线一期、214省道改建工程6月底前完成绿化景观及路侧街景整治等附属工程;联丰路西延年底形象进度达到50%;年底前完成张鄞线、上蜃线、甬梁线大中修等重点养护工程;建成龙观乡龙铜公路至雪岙新村公路工程、石碶街道东车路、鄞江镇下江宕至虎岙宕、横街镇古中路等民生实事工程;全面推进鄞里线、盛家至爱岭、榨弯至百步阶公路工程开工建设,力争形象进度达到50%。
二、紧扣节点,全力推进前期项目
各建设单位要全力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做好项目前期规划研究,完成规划G228规划选址;二是做好重点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确定具体方案设计,完成云林路、汇士路、鄞县大道项目施工图设计;三是形成前期工作推进时间表,紧扣时间推进工作。
三、强化督查,项目建设保质保量
要求区交通质监站牵头做好全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及时掌握交通项目建设的动态,定期深入现场督查工程质量安全及建设进度等相关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以战时的状态,合力推进交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我局将进一步跟进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发现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将报送区委督查室。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