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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200MB0R42336D/2020-26539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负责人 刘磊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海曙区各相关领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及辐射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组织查处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违法案件。

       四、受理并调处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举报和投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维稳、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五、制定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目标和计划。

       六、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海曙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海曙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和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对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七、组织开展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

       八、牵头建立完善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联合协作机制。配合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开展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

       九、指导联系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管、巡查、纠纷调处等工作。

       十、承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开电话 0574-87147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