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关于做好宁波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甬民宗〔2020〕8号),经研究,拟推荐海曙区委统战部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日期为8月4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书面向海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89297802
海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