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 周海波 |
机构职能 | (十二)产权管理科 职责:指导和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国企资产资源管理等工作;审核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指导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审工作;督促企业规范招投标、大宗物资(服务)采购管理;指导国企建立健全董监事会工作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实施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指导监督国企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国资中心日常财务管理。 |
公开电话 | 0574-83863638、0574-83862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