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月党〔2020〕43号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李菲同志任月湖街道党建办主任(试用期一年)。该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0年7月8日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