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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654997/2020-24131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0-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月湖西区二期15处文保房修缮工程(II标段)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2020NBHSGC060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湖西区二期15处文保房修缮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6]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100%。现对该项目的II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石街以南,偃月街、共青路以西,长春路以东,桂井街以北。

建设规模:本次修缮对象涉及项目范围内 “大书院巷9号周宅”、“周宅”、“三圣殿”、“共青路张宅”、“桂井巷秦宅”、“徐氏旧宅”、“桂井街徐宅”、“徐时栋故居” 8处市级文保点和“翁文灏故居”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各幢建筑面积汇总,合计建筑面积约1005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97508万元。

招标控制价:27897569元。

计划工期:分批开工建设,其中“周宅”、“共青路张宅”、“桂井巷秦宅”、“徐氏旧宅”、“桂井街徐宅”、“徐时栋故居”、“翁文灏故居除小洋楼外部分”330日历天,“大书院巷9号周宅”、“三圣殿”、“翁文灏故居小洋楼部分”27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文物修缮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文物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需体现古建筑维修保护和近现代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的投标人须经过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地省级文物局核审备案。以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为准,若资质证书发证时间两年以上的,须有各地省级文物局最近一个年检周期内年检合格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3.6其他: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0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在品茗造价俱乐部(http://www.pmzaojia.com/SoftIndex_12_0_1.aspx)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软件联系人员:蔡工(13056805319);徐工(15258212632);刘工(17681212939)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的工程建设系统,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

各投标人需携带单位“CA锁”,并将“CA锁”单独装于档案袋中(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CA锁密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书面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若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单位“CA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 年6月29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0574-8928819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2017室

联系人:周立颖、孙德富、李宪、戴太敏

电  话:0574-87298907、55717438

传  真:0574-55717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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