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局)室:
根据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郑凤岚同志任海曙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区法律援助中心)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海曙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行政审批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张红萍同志任海曙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行政审批科)科长,免去其海曙区司法局古林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斌同志任海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曙区司法局高桥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朱映青同志任海曙区司法局高桥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曙区司法局西门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周彬同志任海曙区司法局古林司法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海曙区司法局南门司法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赵柏钧同志海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时间自2020年6月24日党组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