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辖区单位消灭“四害”,整治脏、乱、差,按职责范围搞好辖区的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街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健全卫生工作评比制度;协调物业公司对本辖区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动员居民绿化、净化、美化环境,创建整洁、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