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社会保障、救济、优抚、拥军优属、残疾人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管理、就业培训、劳动调解、用工补助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国防教育、兵役登记、征兵等工作;负责公共交易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