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组织指导开展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