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听证和案卷评审工作。组织或参与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管理本局公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