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遛狗不牵绳 南门中队非接触性执法第一单
时间:2020-07-17
17:02
来源:南门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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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南门中队开出遛狗不牵狗绳非接触性执法案件第一单,对当事人以一般程序案件立案处罚50元。
7月14日,南门中队接到市民黄先生的投诉,晚饭后他经常在小区内散步,有个邻居经常遛狗不牵狗绳,并随地大小便影响环境,黄先生希望通过中队查处改正她的这种情况。
自《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6月1日实施以来,各中队都是通过现场发现、当场处罚的,对未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取证有难度。尽管不是第一现场,取证难度大,中队执法队员陶晶华、郑云还是马上到现场开展调查,在现场勘查时队员发现,小区内的一处摄像头也许可以拍下这一违法行为,随后联系锦沧文华物业处调取了监控视频。由于物业的监控像素较低,投诉人又记不清具体时间,队员长时间观看监控视频,经过详细的比对终于找到了违法视频。
综合投诉人和物业提供的信息,执法队员上门找到当事人家里,对其发放了《接受调查通知书》,要求其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虽然违法的当事人周女士已离开宁波,她的丈夫在证据面前,也承认了妻子遛狗不牵狗绳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并表示以后将改正这种行为。
南门中队在此提醒爱狗养狗人士,遛狗要牵绳,文明养犬、文明溜犬,不给市容环境和周边居民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