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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曙区委 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优海曙”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年)》,有计划地推动2020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确保2020年度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6日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0 年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
【主要任务、重要举措、工作内容为《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 年)》中的内容】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要举措 | 工作内容 | 2020年目标任务与工作举措 | 责任科室 |
1 | 优化营商环境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 1、持续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日办结改革,构建企业智能化审批平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开办费用,推动银行开户认证互认。到2022年,企业开办基本实现“即来即办”;落实“证照分离”全区100%全覆盖,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扩大承诺审批的覆盖面,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自我声明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扩大联合注销部门,探索无需公告简易注销。 2、在“全城通办”的基础上,落实上级有关加强长三角一体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机制,与杭州、绍兴、舟山、台州等建立“甬舟通办”,“杭绍甬协作”,实施区域通办和一体化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公平包容营商环境。 3、实施有效的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容错审慎监督,对新产业新模式采取包容态度,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和准营环境。 4、积极推动制造业主体个转企,组织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重点项目,促进全市市场主体量质齐升。 | 1、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落实“证照分离”全区100%全覆盖,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2、设立“长三角一体化”“杭绍甬通办”“甬舟通办”服务专窗,打破区域限制,探索开企业开办等事项跨城通办。 3、进一步简化简易注销,进一步拓展特殊情形注销便利化。 4、新增小微企业3700家,新增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100家。引导和支持 137 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不少于80%。协助推动有条件的小微企业组织实施创业创新重点项目,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 | 行政审批科 |
2 |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 创新监督管理模式 | 1、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推行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构建信用修复机制。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强化产品质量分级监管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 2、发展智慧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监管,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开展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率。 | 1、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以企业年报为基础,加大对失信黑名单企业的联合惩戒;加强信用结果应用,在双随机抽查中积极应用信用信息,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增强监督检查针对性。 2、制定本局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包含双随机抽查计划和重点监管事项,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检查行动,在检查中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 | 信用监管科 |
3 | 助推企业成长 | 协同推进企业转型发展 | 指导轻纺城等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配合电商园区协同推进“新批发+新零售”、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贸易方式发展。 | 指导轻纺城等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配合电商园区协同推进“新批发+新零售”、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贸易方式发展。 | 市场合同(网络)监管科 |
加强质量监管,协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助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转型升级。 | 加强质量监管,完成国家、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检7批次,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 医疗器械 监管科 | |||
4 |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 | 提高知识产权办理便利化,强化知识产权成果运用 | 1、指导辖区内商标注册量和国外专利申请量的提升;鼓励各所分局、品牌工作指导站培育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驰名商标;推进新建品牌工作指导站创建工作。 2、科所联合各街道乡镇推进有效发明专利量、每万人发明专利的工作;积极培育、推进企业参与省、市级专利大赛,专利导航项目,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等项目申报,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完成商标、专利质押融资,畅通企业融资渠道。 3、推动企业的国外及港澳台专利的申报工作。 | 1、以商标注册运用以及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为切入点,推进产业集群品牌运营管理。年新培育申报地理标志或区域公共品牌、产业集群商标1件。有效注册商标 5 万件以上。年培育建成有实效运作的指导服务站2家。 2、进一步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等工作,2020 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495件。 | 知识产权 管理科 |
5 | 强化质量技术支撑 | 落实重点项目建设 | 配合市局建设宁波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平台,初步完成大数据信息源管理、预警分析管理和预警分布管理。 | 配合市局建设宁波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平台,初步完成大数据信息源管理、预警分析管理和预警分布管理。 | 食品综合协调与督查科、区食品检测中心 |
6 |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 提升产品制造水平 | 到2022年,全区主要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 2020年,全区主要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 食品生产 监管科 |
到2022年,全区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 | 2020年,全区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 | 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科 | |||
7 |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 优化行业质量生态 | 1、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实施“双百示范”工程。到 2022年,规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达10%以上。 2、培育质量标杆,完善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和评审实施细则,建立国家、省、市、县 四级政府质量奖梯队培育制度,实施精准培育。 3、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业态发展、政策宣传对接、质量标准提升、品牌培育创建、建立行业质量保证机制、协助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拓展协会职能,提升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生态环境,帮助业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4、督促企业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 1、组织开展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专题培训,规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达 8%以上。 2、研究提出市政府质量奖培育企业,做细做深申报准备工作。修订出台《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启动 2020 年海曙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 3、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帮助协会拓展职能。 4、督促企业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 质量发展科 |
8 | 打造区域自主品牌 | 加强“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培育 | 1、在传统产业培育基础上,重点培育“246”产业相关企业,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单项(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开展部门联动 培育工作,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和“企业自我声明”。 2、指导督促以日用消费品为重点的“品字标”企业贴标用标、网络展示扩大“品字标”品牌影响力,推动消费品提档升级。 3、积极动员企业参与产品质量比对和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提升品牌建设成效。 | 1、调整优化《“品字标”品牌培育名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品字标”自我声明和认证培训,动员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认证和自我声明。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浙江制造认证企业数) 5(3 )家。 2、实施“品字标”企业贴标亮标“四个百分百”计划,推行质量承诺公示制度。 3、组织动员企业参与产品质量比对和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提升品牌建设成效。 | 质量发展科 |
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立项 ,加强“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立项,提升品牌建设成效。 | 2020年新增“浙江制造”标准 5 项。 | 标准计量科 | |||
9 | 加强标准协同创新 | 推动产业对标达标 | 1、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制造业质量基础水平。组织开展重点能耗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推进能源计量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促进节能降耗。 2、加强标准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将专利成果转化为标准。支持领军企业在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和国家标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建设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 3、推动产业对标达标。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大力推进企业制定实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浙江制造”标准。开展以制定和实施团体标准为核心的标准化重点项目,推动中小企业标准提档升级。 | 1、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制造业质量基础水平。组织开展重点能耗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 2、开展标准化试点及重要标准发布的宣传,支持领军企业在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和国家标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建设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 3、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2020年争取 10家企业参与对标达标专项行动;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 标准计量科 |
10 | 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 | 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治理 | 协助产业主管部门推广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鼓励“246”产业集群相关制造企业参与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 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协助推广“246”产业集群相关制造企业参与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 产品质量 监管科 |
助推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入检测服务共享平台 | 以宁波市检验检测服务共享平台为基础,助推辖区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入驻平台,强化区域质量基础建设,提升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等质量检测能力。 | 推动大数据与检测检测的深度融合,增加平台入驻机构数量,优化平台运营模式,提高“一站式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 |||
11 | 防范质量安全事故 | 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治理 | 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加强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推进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 | 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全年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不少于900家,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不少于1000 台。 | 特种设备科 |
12 | 加大信息技术支撑 | 开展信息技术保障 | 配合市局和科室做好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 配合市局和科室做好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 信息办 |
13 |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 完善企业信用体系 | 畅通产品质量举报投诉渠道,鼓励重点消费品领域推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 畅通产品质量举报投诉渠道,鼓励重点消费品领域推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 举报投诉 中心 |
14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强化知识产权成果运用 | 大力加强商业秘密常态保护机制建设,扩大省、市两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站、点覆盖面,不断提高“246”产业相关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同时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查处力度。 | 大力推进公平执法、规范执法、有效执法,积极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开展“亮剑2020”系列综合执法行动。 | 综合行政 执法队 |
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 加大“内部人”举报奖励力度。 | 加大“内部人”举报奖励力度。 | |||
15 | 推进公平包容营商环境 | 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增量政策,全面完成存量清废,建立统一公平市场秩序。 | 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 物价监督 检查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