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1812/2020-7233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观乡 | 发文日期: | 2020-0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1.招标条件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受 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 2020年度海曙区龙观乡五龙潭漂流临时棚摊位招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经营期限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曙区龙观乡龙谷村,总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2.2经营期限:2020年漂流开始到结束为止。
2.3租金:60000元起。
2.4用途要求:仅限商业,不得私自转让。
2.5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即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景区外允许百姓在自家门口设置私人摊位,景区内一律禁止私自设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应为:合法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6月12日15时00分。
4.2凡参加海曙区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方式:支票或电汇。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5时00分前。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龙观支行
银行账号:81850101302087547;
备注:独立法人的投标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自然人以个人名义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独立法人递交的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自然人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本人姓名且须与投标时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10时 00分,地点为龙观乡公共资源交易站(龙观乡人民政府2号楼一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发布的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崔工
电话:1866825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