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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曙区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一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单位:

《海曙区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一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各相关单位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曙分局

 

2020年5月20日

 

海曙区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一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解决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多材料、多环节、多处跑等问题,联合多个部门,整合办事流程,切实推进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水电气销户、户口迁移等多事项“一事联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推进信息共享,着力解决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水电气销户、户口迁移等群众办事跑多次、跑多地的实际困难,切实推进“一事联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海曙区域内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等多事项“一事联办”,快速办理。

二、实施范围

海曙区内征收拆迁地块国有住房。

三、办理流程

(一)信息采集。征收拆迁协议签订后,由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收集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征收生效决定书等材料,并帮助群众做好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及水电气户“一事联办”申请表填写等信息采集工作。

(二)预审申报及信息推送。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征收拆迁地块不动产权注销材料进行预审,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网上申报;将户口迁移和水电气销户信息材料推送至海曙公安分局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三)审批办理。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申报信息和推送信息进一步加强与拆迁房屋户主联系,通过一次告知、承诺审批、预约办理等方式完成相关业务审批办理。

(四)结果反馈。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各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和征收拆迁地块原房屋权属人。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两个机制。建立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水电气销户及户口迁移“一事联办”工作机制,实现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水电气销户和户口迁移与房屋征收拆迁“同步办”、“就近办”、“一次办”。建立“疑难问答”处理机制,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收集汇总,及时反馈相应部门、单位,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简化办事流程。梳理办理环节,依法对多个部门、单位的审批环节予以归并、压缩,形成“一事联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一个环节、一张表单、一窗受理和同步审批。

(三)开展业务培训。牵头单位组织编写培训材料、制定培训计划,要对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业务素材,并参与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强化工作人员的综合受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工作网络。成立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一事联办”工作小组,建立“海曙区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钉钉工作群,由各部门、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定制开发“征收拆迁一件事”小程序,对征收拆迁过程中涉及事项的信息统一采集申报、分类定向推送、预约计划办理、实时查看进程、办理结果反馈等环节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持,形成完整的闭环机制,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拟定工作目标。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一事联办”的牵头工作,做好材料传递、信息共享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区征收办负责对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负责落实信息采集和申报推送。区政务服务办负责协助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做好方案起草、部门协调等工作。海曙公安分局、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根据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推送的信息,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通过一次告知、预约办理等方式并联开展相关业务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

(三)持续深化创新。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立足构建环节更少、流程更优、材料更简、方便快捷的服务新体系,在现有基础上深化创新,推出更多个性化、合理化的服务举措,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及水电气户“一事联办”申请.docx

2. 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及水电气户“一事联办”流程图.docx

   0_海政务办〔2020〕7号..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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