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699663X/2020-84242
- 文件编号:海人社〔2020〕3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2020-05-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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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镇(乡)、街道,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劳动关系有关数据的通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建立就业风险专班应对机制的通知》(甬人社〔2020〕50号)精神,为进一步掌握我区企业在疫情影响下的经营状况和劳动用工情况,准确判断当前用工形势,为下阶段稳定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线上线下摸排,进一步摸清辖区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用工需求、裁员情况等底数,查找企业劳动用工存在的盲点、漏点,及时纠正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通过开展针对性援企稳岗服务,切实发挥用工余缺调剂平台作用,保持全区劳动关系和谐、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调查对象:全区各类用人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重点为我区餐饮、娱乐、酒店、旅行社、外贸、电子商务、快递等服务业企业,服装纺织、五金制品、汽车配件、机械加工、电子电器等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制造加工业企业,以及易发生劳动纠纷的企业。
调查内容:主要为“海曙区企业用工调查”微信小程序内设置的三大类19个项目,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工资发放及裁员情况等。
三、调查方式
以无接触摸排为主,实地走访为辅开展用工情况调查。各单位要按照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发动企业通过微信小程序扫码(见附件1)填报。对未按要求填报企业,应通过实地走访进行排查,并督促企业及时扫码填报。
四、具体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现阶段防范处置劳动纠纷隐患风险的紧迫形势,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抓好用工调查,确保抓早抓细、快速推进。调查工作于2020年6月底结束,具体完成指标(见附件2)已纳入年度考核并实行定期通报制。
二是要精心组织。要细化制定调查方案,安排专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到人、责任到人。要提高调查信息有效性,防止走过场、图形式。发现问题要落实到人、快速调处,重大欠薪隐患及时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是要全面调查。要充分利用各镇(乡)街道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工会等力量,积极发动企业参与用工情况调查。对辖区企业要进行全面梳理,扩大排查范围,确保不漏一企、不留死角。
附件: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