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9460144/2020-72438
- 文件编号:海望办〔2020〕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望春街道
- 成文日期:2020-04-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成立望春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4
17:33
来源:海曙区望春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社区、机关各办所:
根据《关于组建镇(乡)、街道人口普查机构的通知》(海人普组【2020】2号)要求,为加强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望春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 锋
副组长:郑利庆 胡 超 余万儿 张齐文 贺 峰 李春梅
成 员:邱晓凯 吴 彬 黄晓春 朱雅敏 王裕昂 黄根军
金 戈 汪科红 严迪旭 金建胜 乐 怡 李青波
张 琼 李盈盈 俞 历 朱莲淼 孙敏霞 王玉燕
徐孟儿 李雪君 张 铭 史雅波 周 君 徐 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李春梅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王裕昂、胡婷婷、严迪旭、干志芬、汪科红、丁素玲。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