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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2020年第2期)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涉及食品大类为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蛋、饼干等,共计305批次, 全部合格。详见附件。

附件: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第二期海曙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合格信息公示.xls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本次检验项目分析

蔬菜

(一)抽检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甲胺磷、氧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对硫磷。

肉及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整顿办函[2010]50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肉:恩诺沙星、氯霉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1-氨基-乙内酰脲(AHD)]、呋喃西林代谢物[氨基脲(SEM)]、呋喃它酮代谢物[5-吗啉甲基-3-氨基-2-恶唑烷基酮(AMOZ)]。

2.禽肉:己烯雌酚、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氨基脲(SEM)]、呋喃妥因代谢物[1-氨基-乙内酰脲(AHD)]、呋喃它酮代谢物[5-吗啉甲基-3-氨基-2-恶唑烷基酮(AMOZ)]、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恶唑酮(AOZ)]、恩诺沙星。

3.熟肉制品:铬、总砷、镉、铅、亚硝酸盐、苯甲酸、酸性橙II、胭脂红、脱氢乙酸、山梨酸、糖精钠、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氯霉素。

4.预制肉制品:铅、镉、铬、总砷、氯霉素、脱氢乙酸。

鲜蛋

(一)抽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呋喃妥因代谢物[1-氨基-乙内酰脲(AHD)]、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恶唑酮(AOZ)]、呋喃它酮代谢物[5-吗啉甲基-3-氨基-2-恶唑烷基酮(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氨基脲(SEM)]。


三、水产品

(一)抽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氟苯尼考、氯霉素、氧氟沙星、地西泮、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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