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99663X/2020-7363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时间:2020-03-12
15:48
来源:海曙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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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2号),受疫情影响期间停工半停工的各类企业,对本企业职工(含在本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给予补贴。根据线上培训课程累计课时进行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
二、申报对象
受疫情影响期间停工半停工的各类企业。
三、申请渠道和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开展线上培训,完成培训课程后,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在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注册企业账号,在系统中申领培训补贴,经审核公示后拨付企业。
四、所需基本资料
1、企业提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报书、企业营业执照,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开展线上培训;
2、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学员名册、签到记录、授课记录证明材料、线上培训支出台账和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培训平台服务方提供的学员课时证明;教师授课的视频影像资料及学生的签到、学习记录材料;其他可追溯的学习记录证明材料等。
五、联系咨询电话
海曙区人力社保局:55883197(工作时间)
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