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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街道通知公告

南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办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2-03 20:24:56   浏览次数:      来源: 海曙区南门街道    

各有关企业和居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有效减少南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春节假期的通知》,南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

二、2月3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2月9日前,南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受理及办理业务。急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拨打各进驻单位咨询电话预约办理。建议您避开疫情高发期,尽量减少感染风险。

(一)非现场办理具体途径如下:

1、网上办。通过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输入地址http://zjzwfw.gov.cn或搜索,进入后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

2、掌上办。下载浙里办app,打开后直接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

3、咨询办、预约办。如需咨询,请您拨打南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电话(见附表)或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总咨询电话0574-87268700。请您咨询各业务流程后与工作人员预约时间进行业务办理,并附联系方式以便协商办理模式。

(二)现场办理注意事项如下:

1、事项范围:急需办理且必须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公民个人事项。

2、办理方式:实行预约办理,请拨打南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进行预约。

3、2月3日起,中心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办事大厅实施封闭式管理。办事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疫情检测,由统一通道进出,有发烧症状或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各办事大厅。

4、中心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窗口开放规模。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起,恢复正常窗口服务,不再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配合,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南门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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