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海曙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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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区域实际,我们拟订了《关于规范海曙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nbhsfgj@163.com; 2、传真:89188169; 3、邮件:海曙区县前街61号区发改局(315000); 4、联系电话:0574-89188146;联系人:吕美红;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9日。 附件:关于规范海曙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