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常态化疫情
防控专题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外贸企业拓市场抗风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02-26浏览次数:

各镇(乡)、街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级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力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根据《中共海曙区委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九条意见》(海党〔2020〕3号)精神,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一)扩大区级重点展会的支持范围。全年扶持重点展会数增加至40个。对我区外贸企业已支付区级重点境外展会展位费,因为疫情被迫放弃参展的,展位费继续按原标准予以补助。

(二)支持企业创新参展模式。以政府采购的形式搭建海曙区数字外贸平台,引导和支持辖区500家左右重点外贸企业线上找订单拓市场。

二、加强企业出口风险防范

(三)加大保险补贴力度。受疫情影响当年,对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在原有享受不高于10%保费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5%的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30万元。

本意见所涉政策不与企业财政贡献挂钩,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省、市出台的其他支持政策,海曙区遵照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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