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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办理住房保障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避免人群聚集,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前,暂停各街道、人才中心、海曙区行政服务分中心(集士港)住保障窗口的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暂停公租房选房、摇号、签订合同、入住、退房等事项;暂停在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9楼)出具经济适用房放弃回购证明、未享受住房保障证明等需住房保障家庭集中现场办理的办事方式。

二、2月3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如遇到紧急业务办理情况,建议您通过拨打电话,或通过电子办理形式(微信、QQ、电子邮箱)等方式咨询业务,也可通过住房保障网上办(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联系电话:87008544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做好防疫工作,共克时艰。

特此公告!

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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