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1708/2020-6873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高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0-0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同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2月9日,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发布对外服务有关事项公告!
一、请您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相关业务。不见面办理途径如下:
1.网上办。通过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输入地址http://www.zjzwfw.gov.cn或搜索,进入后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
2.掌上办。下载浙里办app,打开后直接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
3.自助办。“宁波办事”综合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已实现全市所有镇乡街道全覆盖,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也设有查询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办理区,涵盖了政务服务、社保、公积金等方面,您可就近就便办理。
4.邮寄办。如需咨询,请您拨打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4-88059102或进驻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请您咨询各业务单位后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二、对确需到中心现场办理的事项,请您事前以电话等远程在线方式进行预约预审后办理(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我们将实行错峰错时办事,避免人群短时扎堆集聚。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佩戴口罩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并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中心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您在进入前要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疑似症状,我们将联系相关医疗单位进行隔离。
3.请您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服务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4. 进入大厅后,请您直接前往对应的窗口完成事项办理,并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5.防疫期间中午大厅封闭。中午11:30-13:00进行消毒操作。
6.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中心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窗口开放规模,并通过海曙高桥公众微信号公告,以便您准确、及时获取政务服务信息。
7.如果在中心发现疫情等特殊情况,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场,请您理解配合。
三、根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要求,疫情响应终止日前,镇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业务暂停招标备案,已发出招标公告的暂停开评标。项目开评标活动一律暂停。
疫情防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配合,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附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社会保障:88059102、88446036
就业创业:88440628、88446442
劳动纠纷:88254185、88254036
工伤调解:88446038
市场监管:88015661
民政慈善:88447269
残联:88446266
计生:88446239
公安业务:88154043
华数广电:88447306
新奥燃气:83890762
自来水:87626832
国家电网:8745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