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056/2020-58850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海曙公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时间:2020-12-15
11:08
来源:海曙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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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
韩毛藏、刘宁、刘京奇、刘欣蕊,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雅源北路206弄14号202室;
因房屋权利人要求上述人员将登记在海曙区雅源北路206弄14号202室的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等户口管理规定,请至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石碶派出所(地址:海曙区石碶街道鄞州大道989号,电话:0574-88154225)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石碶派出所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未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本所将直接迁至海曙区石矸南路61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石碶派出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