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曙区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11月30日至12月4日,公示期内可直接向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这些人员的评审推荐资格或师德师风表现等情况。为便于核实,反映情况请务必署明本人姓名及所在单位,我们将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87195724,87328053;通信地址:海曙区大梁街47号(海曙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2020年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