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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654997/2020-31343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0-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鄞奉片区HS17-04-05a、HS17-04-09a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51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奉片区HS17-04-05a、HS17-04-09a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号2020-330203-70-03-17156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保隆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东至奉化江绿地,南至奉化江绿地,西至鄞奉路,北至环城南路防护绿地。

建设规模:占地5.02万方(约75.3亩),容积率2.48,限高100米,总计容建面12.41万方;分两块地块,其中HS17-04-05a计容建筑面积11.93万方(含0.5万方商业),HS17-04-09a计容建筑面积0.48万方,规划幼儿园建筑及相关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7086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485002万元,工程费用约54477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控制目标。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进度控制目标。

招标范围:鄞奉片区HS17-04-05a、HS17-04-09a地块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保修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须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除外)。

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须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拾万 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保隆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系人:金鑫、华飞龙

电话:15825559120、87684882 传真: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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