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71740/2020-7098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石碶街道 发文日期: 2020-1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石碶街道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19 15:00 来源:石碶街道 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渔业社)党组织:

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将《石碶街道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石碶街道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石碶街道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对象范围

街道所有行政村党组织统一进行换届。确因特殊情况暂不具备换届条件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后,报区委批准,可延期换届。渔业社党组织与行政村党组织换届同步进行。

二、具体要求

(一)明确村党组织班子职数配备

村党组织班子职数根据村党组织规模大小和建制,一般设3-7人。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通盘考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的职数配备,大力提倡交叉兼职,从严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一般控制在3-7人。

(二)从严把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资格条件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要求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拟新进班子的委员一般要求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除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需获得省级以上个人荣誉)外,其他委员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实行选聘分离。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上来。具体要坚持“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

四过硬”,即政治素质过硬,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担当过硬,重实干、敢作为,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迎难而上的奉献精神,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实践,热心为群众办事解难,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在“两手硬、两战赢”中表现良好;治理能力过硬,会发展、善服务,懂得经营管理,善做群众工作,在带领群众致富、建设美丽家园、推进基层治理上有思路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创美好生活;品行作风过硬,讲公道、守规矩,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干净干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注重树立良好家风,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

五不能”,即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立案调查处理的;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出现上述五种情形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六不宜”,即在疫情防控、防台救灾、安全生产、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被查处的;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违规信访,恶意诽谤诬告,扰乱公共、社会、单位等秩序,涉黄涉毒等行为的;本届任期内有考核不称职、被歇职教育未整改、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锋领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不宜确定为候选人。

(三)全面推行“四项承诺”制度

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干事承诺、辞职承诺、纪律承诺“四项承诺”制度,由候选人在选举前签订承诺书,围绕“四项承诺”内容进行竞职陈述。

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竞职规定要求、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有序组织、规范开展竞职活动。

全面推行干事承诺制度。候选人就新一届党组织班子的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及工作作风等,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

全面推行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应对辞去现任职务的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履职情况差、工作作风差、群众反映差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责令其辞职。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经教育、诫勉仍不改正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启动辞职程序。

全面推行纪律承诺制度。候选人就换届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规定和当选后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候选人如有违反纪律承诺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要注重把握选前承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承诺中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象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不得对集体资产的处置进行承诺。

三、实施步骤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即先由党员、群众代表和街道党工委推荐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再由村党组织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经街道党工委考察和有关部门审查后,由村党组织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总体安排从2020年10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发动阶段(10月10日—10月14日)

1.建立机构。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牵头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相关工作机构,并组建各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负责指导各村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2.走访调研。进村调查摸底,并结合走访、座谈,进一步摸清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深入宣传“一肩挑”等换届政策和“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的配备意见。组织党员签订党员纪律践诺书。

3.制定方案。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基本任职资格条件、配备职数等要求,制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日程安排。

4.动员培训。街道召开换届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并对联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村主要负责人等进行培训,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各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要组织各村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并指导各村制定选举办法等。

5.宣传引导。通过各种途径做好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了解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政策法规,提高党员和群众对村组织换届选举的知晓率,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5日—10月28日)

1.确定选举工作方案。各村党组织在指导组帮助指导下,研究换届工作,确定本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及日程安排,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会议的党员和群众代表,明确工作人员。

2.召开动员和民主推荐大会。各村召开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换届动员和民主推荐大会,其中党员人数一般不低于应到会人数的80%。会上,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向党员、群众代表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和职数,听取本届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的述职报告,进行民主测评,并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被推荐对象包括:本村中共正式党员(含户籍不在本村,但组织关系在本村的中共正式党员),街道党工委下派到本村任职工作的正式党员。

3.做好街道党工委推荐。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考察和区级有关部门联审。街道党工委将审查和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谈话,签订选前承诺书。拒绝承诺的应当取消候选人资格。

5.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设党委的村还应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委。选举结束之后,新当选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表态发言,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备案。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当选的人员,不能立即宣布当选人名单,应在对这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再行公告当选名单;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应及时作出处置。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29日—10月31日)

1.完成工作交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应根据本村实际,及时完成工作交接,健全配套组织,配备好相应的负责人。

2.理清工作思路。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要召开会议,明确分工,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任期工作目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3.进行总结归档。各村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街道党工委要认真按照区委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实施。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集中精力具体抓,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全面掌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要围绕这一中心任务,按照职责分工,联村包干,指导督促各村党组织按规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各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具体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业务指导,注意掌握实情,出谋划策,积极开展工作,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各村党组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具体工作。

(二)严格程序,周密部署。街道要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换届前要做好村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考核工作;换届中要把握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换届后要帮助指导各村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理清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并做好离岗、落选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继续给予关心和爱护。要积极引导党员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合理安排好选举时间,并提前通知到党员本人,保证选举到会率。在选举过程中,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一半的,始得当选。根据规定对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参加选举的,经党员大会通过,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并公示,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要注意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浙江省村(社区)组织换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

(三)加强宣传,严肃纪律。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村党组织选举法规、办法和程序的知晓率,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看待和积极参与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实行候选人、换届工作人员选前谈话制度,党员要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做到候选人和换届工作人员换届纪律知晓率、谈心谈话率、纪律承诺书签订率“三个100%”和党员纪律践诺书签订率“100%”。要严肃组织纪律,严明“十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要求,防止在推荐、测评和选举过程中出现讨好许诺、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诬陷他人等非组织行为,一经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惩处,确保行政村党组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