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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9465703/2020-37985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0-1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海曙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事故和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大型机械倒塌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区住建局设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建工科、局办公室、区安质站、区建管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新闻报道组,具体职责如下: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局建工科负责。由领导小组决定,在事故发生后最短时间内成立,由区住建局、事故发生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长。主要职责是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指挥和协调现场抢险和排险工作,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车辆、物资器材,参与事故的调查取证,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现场救援组:由区安质站负责。按现场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协调现场抢险人员和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所有工程资料进行封存保管。

后勤保障组:由区建管处负责。联络调集抢险救援队伍和落实救援物资设备,同时命令抢险队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专家技术组:由区安质站负责。根据事故性质,由建筑工程管理技术人员组成,从市建设工程专家库、区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等选派相关专家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新闻报道组:由局办公室负责。负责接待新闻媒体单位,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公布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必要时,请区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重大情况报区政府决定。

三、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目击者)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报告。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如实报告区住建局及其它相关部门。区住建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向区政府、市住建局报告,并根据事故救援进程及时做好续报工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名称及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预估;

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和联系方式。

四、应急响应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初步分析事故性质和险情,根据需要,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单位要在区住建局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卫生等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前积极组织自救,事发项目工地的建设、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全力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分析现场事故情况,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各专业处置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迅速了解和掌握情况,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事故

救援、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涉及应急、治安、救护等,应同时向有关部门报警。

(三)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抢救伤员。现场救援组首先要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就近送入医院救治。2、现场救援。若事故仍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后勤保障组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和物资进行抢险作业;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现场指挥长并向区应急部门求援。救援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备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行动人员安全。3、保护现场。清点人数,确认人员伤亡情况,消除现场仍然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发生更大范围的伤亡。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好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4、善后处理。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伤亡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五、应急终止

当确定事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

原则,由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1、应急救援队伍:区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由区建筑业骨干企业组建,共设5支应急救援队,分别由宁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

2、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救援队按照“谁救援、谁储备”的原则建立装备物资储备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抢险工程车辆、机械设备要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3、应急培训及演练: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建设工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人员的培训,各企业负责救援人员的培训,保证救援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技能。局建设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应急救援队要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救援水平。

4、应急宣传: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表彰与责任

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并记录信用档案;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住建局负责管理,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和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各施工单位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应急预案,并报区住建局备案。

九、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海曙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2、海曙区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队名单。

 




附件1

海曙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手机、办公)

备注

区住建局

王志刚

局  长

15605747799(87124550)


区住建局

丁迪辉

副局长

13858227072(87124976)


局办公室

叶潇滟

主任

13957496080(87125373)


局建工科

鲍坚光

科长

13505746789(87122458)


区安质监站

钟箴吾

站长

18905749955(87103869)


区建管处

朱玉

副处长

13566628793(87125463)












值班电话:87134589                                                               传真:87141685


附件2

海曙区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队名单

 

队伍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络人

联系方式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旭波

13566004154(87190081)

李裕明

13566029875(87190081)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渊

13505746290(87471998)

郭峰

13566047728(87471996)

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小裕

13605747768(87458888)

伊本兴

13505749818(87458888)

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  军

13705748361(87311522)

王  麟

13736013121(87311494)

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

韩玉德

18067235660(88006995)

童启平

13136322880(8800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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