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预拨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11-18 16:10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横街镇、鄞江镇财管办: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我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关于明确2019年度海曙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海农综改办〔2019〕12号)以及你镇要求预拨资金的申请报告,下达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预拨资金450万元,其中横街镇150万元,鄞江镇30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

你镇收到款项后,要及时下拨给对应行政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同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抓好项目进度,保障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海曙区2019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预拨资金明细表

宁波市海曙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海农综改办〔2020〕11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预拨资金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