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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海曙区有序推进“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 2020- 10- 19    浏览次数:      来源: 地区管理员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我区多举措开展一系列整治工作,进展有序,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切实强化保护区基础工作。目前已完成保护区现场勘界、标识标牌定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界桩、标牌制作环节,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一源一策编制工作,建立科学模型预测、制定总量控制措施及重点工程等,年底前完成两个水源地水质稳定方案的编制工作;已与通讯公司签订短信提醒业务,确保进入保护区内的群众第一时间收到短信提示。

       二是加快推进保护区综合整治。分门别类整治保护区内现存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在彻底完成搬迁或关停前已采用过渡时期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全收集、零直排;积极整治保护区内旅游项目、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对前期已关停的项目采取不定期“回头看”,确保无反弹经营隐患;加强保护区内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对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并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运维方面的工作,目前已完成相关建设工程方案的评审工作,正在进行项目立项等前期审批手续,争取尽快开工。

       三是着力完善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前期已制定并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全区严格落实该项制度,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穿越保护区道路的安全有效监管;科学合理制定《海曙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并落实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持续开展水质常规监测(皎口-周公宅水库每月1次,溪下水库每两月1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及应用,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对饮用水源违法行为“零容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责任单位、配合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需要在一些重点难点整治工作上继续攻坚。

       一是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整治。对于二级保护区内现存的工业企业,后期将进一步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最终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关停或搬迁任务

       二是全力做好农污设施建设。对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技改提标工作,下一步将加快速度完成开工前各项审批流程,确保及时开展建设工程,按要求于今年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并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运维

       三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我区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考核运用结果,及时反馈、定期通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