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壳箱≠垃圾桶 商铺垃圾切莫随手扔
时间:2020-10-14 09:43 来源:江厦中队 浏览次数:

10月12日,江厦中队执法人员巡查经过大梁街时发现,有人在城市道路上扔了一包垃圾,执法人员走近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些点餐单、香肠壳、花生米袋子等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这些垃圾有可能是做鸡蛋烙饼废弃的材料,经过周边查看,锁定了大梁街**号一家名为“贵州烙锅”的店,由于店还未开门,于是执法人员根据店招上的电话号码致电询问,店面负责人当即承认,并表示马上过来。

30分钟后,当事人肖某来到店铺门口,“我店开到很晚,今天凌晨三点多才关门,我看没多少东西,门口也没垃圾桶,就随手扔在了路边,想着早上环卫工人会扫掉。”肖某表示很惭愧,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该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要求其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我们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发现不少商家会因为垃圾量不多,存在侥幸心理,关门之后就随意扔到路边的果壳箱里,其实这种行为也是不对的,”江厦中队副中队长尤校丰说,“这里面存在一个误区,因为果壳箱的容量较小,是给过路的行人随手扔一些纸屑、果壳等小件零星垃圾提供的,沿街店铺日常产生的营业垃圾是不能放在里面的。我们在此也呼吁广大商家自觉将店内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生活垃圾投放到专门设置的垃圾桶内,委托具备资质的人员或者单位进行清运,共同维护我们生活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