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调整缘故,海曙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相关职责已从原海曙区农林水利局划转至海曙区应急管理局,我区2019年度防汛演练经费补助政策在新政策尚未制定出台之前,仍继续沿用2018年11月16日印发的《海曙区水利管护及防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海农林水〔2018〕275号)精神。经审核,下列镇(街道)、村(社区)符合经费补助条件(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上述情况如有不实之处,请于9月9日之前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公示期为2019年9月2日至9月9日。举报电话:0574-55889046。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